2003年11月6日,歌壇天后梅艷芳身著一身純白的婚紗,站在香港紅磡體育場,開始了她人生最後一場演唱會。
她是第一次穿婚紗,也是最後一次穿婚紗。
在演唱會上穿婚紗,是極其罕見的,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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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知道自己患了絕癥,時日不多了。
她已四十多歲,還是孑然一身。
她一直渴望結婚,但是,始終沒有結成。
當時,她的身體已很虛弱,她已連續開了七場演唱會,這是她的第八場。
在演唱的過程中,她忍著劇痛,穿著紙尿布,止住下身不停的流血。
她盡最後一絲力氣,想在演唱會上做一個沒有新郎的新娘,完成她的願望。
這年12月30日,梅艷芳靜靜地帶著遺憾離開了這個世界。
她的主治醫生說:「梅艷芳患的是子宮癌,開始發現的時候,只要把子宮切除,好好休息靜養,不去做開演唱會那樣耗體力的事,是可以活下來的。」
可是,她固執地不聽醫生的勸告。
因為她想結婚,想有自己的孩子。
如果把子宮切掉,就永遠不會有孩子了。
她幻想自己能好起來,去生一個孩子。
1963年,梅艷芳出生在香港旺角一個不富裕的家庭。
她有三個哥哥和姐姐。
父親去世得早,靠母親經營一個小劇場,維持一家五口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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