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黃子佼購買、持有的非法未成年性影像,高達2259個檔案。
(資料照/記者楊忠翰攝)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藝人黃子佼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一審宣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法官判決理由出爐,認定黃子佼持有的性影像高達2259個檔案,受害未成年人35人,助長未成年人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
近來有網友爆料黃轉往中國,真相曝光了。
根據判決,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網站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並下載。
因直到2023年2月間還繼續下載,並將影片儲存到硬碟裡,因此觸犯修正施行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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