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元節三不做
一、不結婚。
結婚是人的終生大事,人們一般會找個吉利的日子來結婚,而下元節是祭祀祖先、祭祀亡魂的日子,結婚屬於紅事,這天結婚被認為是對逝去親人的不敬。
在這天我們不宜穿過於艷麗的衣服,結婚慶典與祭祀活動相衝,會顯得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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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下河戲水。
在下元節這天我們忌諱下河戲水、忌諱下河游泳,其實我國所有的祭祖日子都忌諱下河戲水,在我們老祖宗看來陰陽互通之路便是水,而陰陽有別,這天下水不吉利;再加上農曆十月為亥月,亥屬水,這個月份本身陰氣重,我們忌諱下河戲水。
三、不遠行。
古代交通不便,出一趟遠門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長途跋涉可能會遭遇意外,因此人們出遠門一般會挑選個好日子,而下元節是祭祀祖先的日子,這天我們宜待在家中,盡量避免遠行,特別是避免去水邊或者偏僻的山裡;此外,今年十月十五恰逢「丑日」,老話說「遠行若逢丑日,妻兒老小心不安」,為了圖個吉利,每個季節的第一個丑日我們避免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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